澳门商标注册方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的法例中并无规定必须将商标注册后,方可使用在相关的产品或服务上。下面就来分享一下,澳门商标注册方法:
商标设计
(1) 独创性,即商标的设计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显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创意的商标容易扩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占领市场。
(2) 商标的名称应避免与商品的功能联在一起;
(3) 商标的设计要突出主题,合理布局。
商标查询
从澳门知识产权厅那里,可检索到已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内刊登的注册申请数据(即在先商标记录的报告)。到政府申请查询服务,对整个申请注册过程将极大程度地降低了风险。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客户选择政府查询服务。
提交申请
办理申请所需要的材料: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清晰的商标图样/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商标注册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相关费用
形式审查
知识产权厅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会对申请作出形式审查,以查核申请的形式、申请表的填写及附件是否符合有关法例的条文,并对有关产品或服务进行分类。
申请数据的补交
若申请内欠缺所要求的数据或其提交的数据有不符合规范,申请人应在接获知识产权厅通知中指定的期限内,使申请符合规定;又或在无通知时,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日起计三个月内,使申请符合规定。
申请获接纳
若申请符合规定,有关申请将会在递交后的第二个月首个星期三出版的第二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内刊登通告。
声明异议
自通告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之日起两个月内,任何人士均可就该商标的注册申请提出声明异议。声明异议书副本将会转送申请人,而申请人应在接获通知起计一个月内以答辩书形式作出答复。双方可在一定时间内提出证据,支持或反对有关申请。在声明异议期届满后,知识产权厅会进行审查及分析,做出是否批准注册的决定。
8、审查报告
在没有声明异议的情况下,知识产权厅将自有关申请的通告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后六个月内发出商标注册审查报告。
注册申请的核准
商标的注册申请获得核准后,将在每月首个星期三的第二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内刊登通告,内容包括商标注册申请的编号及申请人名称。
注册申请被拒绝
若申请不符合「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的规定,知识产权厅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内刊登拒绝批示,申请人可于有关拒绝决定被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初级法院提出上诉。
注册商标续期
注册商标续期申请应在有关注册的有效期最后六个月内提交并缴纳续期费用。知识产权厅在收到续期申请后五个工作天内处理有关续期事宜,有关续期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内刊登。续期通告刊登后十个工作天内,知识产权厅将在注册证内作出记录后归还予权利人。
时间和费用
如果注册申请顺利,澳门商标注册需时约10个月。